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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制订化妆品中N-甲基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的使用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9/26 9:33:2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7月28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发布第87121号公告,制订化妆品中N-甲基邻氨基苯甲酸甲酯(MNM)的使用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该成分使用范围为淋洗类化妆品,最大添加量0.2%;

  (2)含有该成分的化妆品中不得添加亚硝基化剂,亚硝胺含量不得超过50μg/kg,产品应存放于不含亚硝酸盐的包装容器中。

  该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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