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官网新闻中心6月2日消息:欧亚经济联盟常设机构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通过决议,将《包装饮用水,包含天然矿泉水安全》技术法规修正案的过渡期设定为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N.97号决议,拟修订《包装饮用水,包含天然矿泉水安全》技术法规:制定BORNAYA水中硼的含量要求(以正硼酸计)(药用佐餐水:35.0-100.0mg/cm3,矿泉水:>100.0mg/cm3,该修正案已于2022年5月7日生效。
为确保技术法规修正案顺利实施,欧亚经济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过渡期(2022年12月31日)。在此日期前,允许生产及销售硼含量未按修正案进行调整的包装饮用水(符合原技术法规要求),相关产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正常流通。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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