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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华连铸钢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7/15 10:03:0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6月1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6/201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应巴基斯坦连铸钢坯生产商Amreli Steels Limited、Agha Steel Industries Limited和Mughal Iron & Steel Industries Limited于2022年4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钢坯(Continuous Casting (Steel) Billets)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铁及非合金钢、合金钢的半成品,用于再轧机生产钢筋、线材、梁、槽钢和T型铁等。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7.1110、7207.1190、7207.1210、7207.1290、7207.1910、7207.1920、7207.1990、7207.2010、7207.2020、7207.2090、7224.1000和7224.9000。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除另行延期外,本案复审终裁预计于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State Life Building No.5,Blue Area,Islamabad.

  电话:+92 51 9202839/9218961/9218968

  传真:+92 51 9221205

  邮箱:Khizar.ntc@gmail.com

  2015年8月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应国内生产商Amreli Steels Limited、Agha Steel Industries,Ltd.和ASG Metals Lt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钢坯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26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17年6月2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22日起,基于成本加运费(C&F)对中国的连铸钢坯计征24.04%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2/06/ADC-36-SSR-Notice-of-Initiation_CC_Billets.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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