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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修订食品进口要求和条件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6/7 14:06:1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4月19日,沙特阿拉伯通过WTO发布G/SPS/N/SAU/273/Add.2补遗通报,通报新增补充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

  1、新增四个术语定义:清真食品,清真屠宰托运/发运证书,清真产品托运/发运证书,清真证书;

  2、修订第4.5章节的内容:

  ——第1.1条:向沙特阿拉伯出口的胴体和分割肉应随附清真屠宰托运/发运证书,证书应由SFDA清真中心认可的清真认证机构出具。

  ——第2.1条:依据沙特/GSO技术法规规定产品使用的原料需要办理清真证书,证明其符合沙特清真标准和法规,则此类产品在托运/发运时应随附由SFDA清真中心认可的清真食品发运证书。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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