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埃及贸工部进出口控制总局消息,贸工部长日前批准修订2016年43号部长令的部分内容如下:
一、废除原第1条第3款,即“外贸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予以注册或取消注册,有权允许企业免于注册”。
二、替换原第2条第3款。原条款:凡与该部长令规定相悖或不一致的,均不得注册。现条款:按照前述条款进行注册的,完成提交材料全部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完成注册的依据,即可完成注册程序。如果主管部门对材料真实性存疑,需先证实相关信息属实后再予注册,包括对企业或工厂进行检查。
三、原第2条规定了工厂和使用商标的企业在注册前需要具备的条件,此次修订在该条项下新增三款规定,一是注册材料可通过相关国家驻埃使领馆提交,二是更新相关文件需在到期前30天内完成,三是注册成功或注销情况每月在埃及公报和进出口控制总局网站上公布。
四、部长令新增两个条款,一是设立投诉委员会,审议与不予注册、取消注册等情况相关的投诉。二是从注册清单中除名需由进出口管理总局主席发布决定,相关企业自决定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可向投诉委员会申诉。
被取消或暂停对埃出口资质的企业名单可查询进出口控制总局网站:https://www.goeic.gov.eg/。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