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2/437,更新批准活性物质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欧盟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Part A删除二氧化碳条目225,Part B增加相应条目,序号为150。具体批准信息如下: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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