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韩国对华聚酯全拉伸丝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1/7 10:54:0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1年11月1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3-2020-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第2021-1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全拉伸丝(Polyester Filament Fully Drawn Yarn,FDY)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ZHEJIANG HENGYI PETROCHEMICALS CO.,LTD.)及其关联企业为3.95%、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XINFENGMING GROUP HUZHOU ZHONGSHI TECHNOLOGY CO.,LTD.)及其关联企业为5.79%、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ZHEJIANG TIANSHENG CHEMICAL FIBER CO.,LTD.)及其关联企业为6.11%、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JIANGSU GUOWANG HIGH-TECHNIQUE FIBER CO.,LTD.)及其关联企业为10.91%、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HENGLI CHEMICAL FIBRE CO.,LTD.)及其关联企业为5.00%、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7.75%。本案涉及韩国税号5402.47.9000项下的产品。

  2021年1月2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全拉伸丝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6月17日,韩国对中国聚酯全拉伸丝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韩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但是建议不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728&invstg_seq_no=0020&seq_no=0001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