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莫斯科10月29日电,据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部门发布消息,应俄罗斯方面的倡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对瓶装水分阶段实施强制标签管理。
根据该决定,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将不早于2021年12月1日对含气和不含气天然矿泉水实施强制标签管理;不早于2022年3月1日对其他含气和不含气天然矿泉水及其他饮用水实施强制标签管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将各自决定对瓶装水实施强制标签管理的程序和具体时间。今后,未加贴电子标签的瓶装水将禁止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市场流通。
俄罗斯自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对包装水实施强制标签管理试点,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矿泉水实施强制标签管理,自2021年3月1日起对所有包装饮用水实施强制标签管理。哈萨克斯坦自2021年7月对包括包装水在内的非酒精饮料实施强制标签管理试点。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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