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2021)6482497号咨询文件,拟制订有机农业与贸易产品实施细则,更新(EU)2018/848和(EC)No834/2007向欧盟出口有机产品的名单、第三国管制当局和认证机构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1)相关国家该产品符合要求,则产品可以作为有机产品在联盟内投放市场,进口时需由主管当局或确认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查证书确认这种合规性;
(2)该规定2026年12月31日到期,确认日期之前根据贸易协定顺利过渡到承认计划,第三国继续确保其有机生产和控制规则与生效的欧盟规则对等,并且符合所有要求;
(3)公布最新认可的第三国产品名单及第三国管制当局和认证机构名单。
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