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动物饲料用赖氨酸(印尼语:Lysine untuk pakan ternak yang)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6.02%~33.20%的反倾销税(详见下表),有效期为5年。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包括液态、粉末及颗粒等所有形态的赖氨酸及其脂类及盐,涉及印尼税号ex.2922.41.00项下的产品。
2020年3月23日,应印尼企业PT. Cheil Jedang Indonesia提交的申请,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kadi.kemendag.go.id/uploads/case/1632706038_a4deebb64a32becb9a4b.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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