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1日,新西兰通过WTO发布了G/TBT/N/NZL/93/Add.2号补遗通报,修正了2021年《消费者信息标准(食品原产地)法规》的生效日期,将延长三个月,改为2022年2月12日起正式生效,而冷冻食品的生效日期则延期至2023年5月12日。
新西兰2019年消费者信息标准(食品原产地)法规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征集反馈意见,经修改后,于2021年5月10日制定了2021年消费者信息标准(食品原产地)条例,该条例规定了管制食品的国家或产地披露要求,对进口和国内生产的新鲜或冷冻的水果、蔬菜、肉类、鱼类和海产品实行强制性原产地标签,并规定了最低限度加工要求。该条例作为最终版本原拟定于2021年11月12日生效。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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