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1/1422号法规,修订(EC)2019/624号《在产地进行肉类宰前检验的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要求主管当局应将该法规规定的具体标准和条件适用于家禽、养殖野味、家养牛、猪和家禽;
(2)对于家养牛和猪、家畜和养殖野味应按照(EC)853/2004在原产地进行屠宰,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0/2235规定的官方证书,随同动物前往屠宰场。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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