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已采纳了对弹射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的拟议修正案,新要求将于2023年8月3日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第9(2)(a)章节和第11(2)(a)章节替换为:“删除第4.18.3 b)段落“为用户提供有关如何安全使用玩具的信息的说明书(参见B.2.15)。该要求仅适用于可能瞄准面部的弹射物(见E.32); ”
2.在第9章节末尾新增以下内容:
删除澳大利亚/新西兰玩具安全标准的第4.19.1条款“遥控飞行玩具应提供有关如何安全使用玩具信息的说明书(见B.2.26.2)”。
3.在第11章节的末尾新增以下内容:
删除ISO玩具安全标准的第4.19.1条款“遥控飞行玩具应提供有关如何安全使用玩具信息的说明书(见B.2.26.2)”。
4.第13(1)章节更新为:
(1)本章节仅适用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的弹射玩具
(a)弹射玩具有可能瞄准眼睛或面部;
(b)射弹玩具发射弹射物的距离超过300毫米;
(c)射弹玩具发射弹射物的动能大于0.08J。
5.第13(2)章节应将“和包装”改为“或包装”
6.第13(3)章节更新为:
(3)对于子章节(1),应确定:
(a)弹射玩具发射弹射物的距离是否会超过300毫米;或者
(b)射弹玩具发射弹射物的动能是否会大于0.08J。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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