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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要求加工食品及流通企业须获得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规定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1/10/14 10:01:0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1年8月3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2021年第21号公告,关于加工食品及流通企业必须获得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术语及定义。食品、加工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等;

  (2)企业开展加工或进口食品时,必须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流程及提交资料;

  (4)证书变更及扩项,证书的有效期规定要求;

  (5)企业内审及报告的要求;

  (6)对企业监督及违规处罚的规定要求;

  (7)过渡性规定。允许自本条例颁布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

  该公告自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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