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盟限制在化妆品中使用四氢吡喃氧基苯酚和二羟基丙酮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1/10/25 12:17:3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1年7月,欧盟发布法规(EU)2021/1099,修订了化妆品中四氢吡喃氧基苯酚(CAS号53936-56-4)和二羟基丙酮(CAS号96-26-4)的使用要求。

  SCCS/1554/15的意见认为面霜中使用浓度为3%的四氢吡喃氧基苯酚是不安全的,因为氢醌的形成会带来安全问题,欧盟委员会将禁止其在化妆品中使用。SCCS/1612/19意见认为,二羟基丙酮作为染发剂成分在非氧化性染发剂产品中使用,最高浓度为6.25%,在乳液和面霜中使用,最高浓度为10%。目前,化妆品法规中未对二羟基丙酮进行规定,欧盟将对其进行限制性修订。

  该法规已于2021年7月26日生效。

  信息来源:tbtguide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