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养殖杂志》8月9日报道,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已于近期发布了2021年第五号通知(05/2021/TT-BNNPTNT),修订国家饲料技术规范中关于动物饲料和水产饲料的各安全指标最大限值。
根据上述通知,用于生产水产饲料、动物饲料等的原料需符合越南政府的法律规定且达到该法规规定的技术规范方能在市场上流通,以上产品的原料在上市前必须公布符合性声明。此后相关产品必须带有符合性标志。符合性标志的使用应按照越南科技部2012年第28号通知第4条第2款(28/2012/TT-BKHCN)实施。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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