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延长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Hot-Rolled Flat Products of Alloy or Non-Alloy Steel)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5日。
2016年4月1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5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国的最低限价为489美元/公吨~561美元/公吨,该措施自2016年8月8日起实施,至2021年8月8日终止。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宽度不超过2100毫米、厚度不超过25毫米的热轧板卷,以及宽度不超过4950毫米、厚度不超过150毫米的热轧钢板。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08、7211、7225 和7226项下的产品。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不锈钢、电镀锌的热轧钢板、镀锌热轧钢板和包层钢。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cbic.gov.in/resources//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21/cs-add2021/csadd36-2021.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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