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F2021L00983号公告,对澳新食品法典1.5.3号《辐照食品标准》进行修订。该修订主要针对《标准》第3节(即新鲜果蔬的辐照要求),具体包括:
1.将新鲜果蔬的辐照吸收剂量规定为150Gy-1KGy之间;
2.规定允许接收辐照处理的水果蔬菜种类应包含但不限于澳新食品法典附表22规定的品种,同时明确干燥或新鲜豆类、坚果、种子不得使用辐照处理。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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