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4月1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的铜和铜合金扁轧制品(Copper&Copper Alloy Flat Rolled Products)作出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0年4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grawal Metal Work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的铜和铜合金扁轧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4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的铜和铜合金扁轧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为42美元/公吨~618美元/公吨;韩国生产商/出口商为0~651美元/公吨;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为828美元/公吨~1077美元/公吨;尼泊尔生产商/出口商429美元/公吨~478美元/公吨;泰国生产商/出口商为144美元/公吨~440美元/公吨;斯里兰卡生产商/出口商为720美元/公吨。此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409和741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包括精炼铜或含锌和锡的精炼铜合金,即铜锌基合金(黄铜)和铜锡基合金(磷青铜)。其他铜合金和光伏带状线均不适用此案的反倾销税措施。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OM%20to%20DGTR_Copper%20Alloys.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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