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2021年第5号咨询公告,拟修订出口葡萄酒感官评估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拟取消出口葡萄酒由官方评估小组进行感官评估和检验的规定,改为由生产企业在出口时通过葡萄酒出口电子证书系统(Wine e-Cert)提供酿酒师出具确认葡萄酒无感官缺陷的声明,前提是出口葡萄酒生产企业需保留必要的样品和相关记录,以备官方检查。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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