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4月30日电,哈萨克斯坦政府法律信息网站日前公布由哈能源部长、财政部长、内务部长和国安委主席联合签署的《关于自哈萨克斯坦境内运出石油产品若干问题的政府令》。
根据政府令,自2021年5月9日起,哈将临时禁止通过公路运输方式出口汽油、柴油等部分石油产品(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编码为2709,2710,2902,3403,3811,3826的轻质石油产品),有效期6个月。润滑油、通过汽车自带油箱或根据技术要求加装汽车油箱装载的油品,以及容量不超过20升的单独容器装载的油品除外。
此前,哈政府曾于2019年11月实施类似禁令(含润滑油)。该禁令于2020年4月被取消。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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