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对口罩、呼吸机、新冠疫苗等抗疫物资免征增值税,欧盟12日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提议对疫情期间欧盟分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
据欧盟委员会当日发布的公告,享受免税优惠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包括一系列抗疫物资和服务,如新冠肺炎诊断和检测原料、个人防护装备(口罩、呼吸机、手套、防护服、消毒物品)、隔离检疫设施、临床试验、场所消毒等,还包括抗菌剂和抗生素、血液制品或抗体、辐射测量装置乃至搜救装备、帐篷、睡垫、食品、衣物等物资。
公告表明,一旦免税措施付诸实施,欧盟机构和实体无需缴纳增值税即可从欧盟内外采购上述商品和服务,然后向欧盟成员国或第三方(医院、卫生部门、救援机构等)分发,从而降低采购成本,缓解欧盟财政压力。
公告援引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委员真蒂洛尼的话称,新冠肺炎疫情涉及方方面面,对欧盟社会造成广泛影响,欧盟免税之举意在快速有效应对疫情,同时确保欧盟为抗击疫情和经济复苏提供的财政支持发挥最大效用。
按照欧盟议事程序,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后,相关提案将送交欧洲议会征求意见,其后欧盟理事会将进行表决。如顺利获批,免税期将从今年1月1日算起。
去年4月以来,欧盟已对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以降低口罩、呼吸机等抗疫物资进入欧盟市场的成本,帮助成员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去年12月,在启动新冠疫苗接种前夕,欧盟又对新冠疫苗、病毒检测试剂盒以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减免增值税,当时确定的优惠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或欧盟公布新的增值税方案为止。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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