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0年12月22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Faced Glass Wool in Rolls)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具体税额如下: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Owens Corning Guangzhou Fiberglass Co.,Ltd.)反倾销税为14.60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400.23美元/公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99010、70199090、70191900、70193900和70195900项下的产品。此次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片状的玻璃纤维棉。
2019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cbic.gov.in/resources//htdocs-cbec/customs/cs-act/notifications/notfns-2021/cs-add2021/csadd14-2021.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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