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橡胶用炭黑(Carbon Black used in Rubber Application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中国和俄罗斯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有效期为5年反倾销税,税额分别为494.0美元/公吨和36.17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30010项下的产品。半导体化合物用热炭黑和炭黑不适用于此次反倾销措施。
2008年12月26日,应印度加尔各答炭黑生产商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Carbon Black Manufacturers, Kolkata)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澳大利亚、中国、伊朗、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泰国的橡胶用炭黑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2月24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澳大利亚、中国、伊朗、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泰国的橡胶用炭黑作出反倾销终裁。其中,由于自马来西亚和伊朗进口的涉案产品未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印度终止对上述2个国家的反倾销调查。2010年1月28日,印度对澳大利亚、中国、俄罗斯和泰国涉案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澳大利亚为0.138~0.330美元/公吨,中国为0.089~0.423美元/公吨,俄罗斯为0.136~0.391美元/公吨,泰国为0.084~0.186美元/公吨。2014年7月15日,应飞利浦碳黑有限公司(Phillips Carbon Black Limited)和Hi-Tech Carbon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泰国的橡胶用炭黑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0月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泰国的橡胶用炭黑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和俄罗斯的橡胶用炭黑征收反倾销税,调查期内自泰国进口橡胶用炭黑的倾销幅度为微量,因此决定取消对泰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5年11月28日,印度正式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397.10~494美元/公吨,俄罗斯为36.17美元/公吨。2020年5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炭黑制造商协会[Carbon Black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CBMA)]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橡胶用炭黑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倾销调查期)。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20FF%20Carbon%20Black%20SSR%2022%20Dec%202020.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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