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0/1255,修订传统烟熏肉和烟熏肉制品以及传统烟熏鱼和烟熏渔业制品中的多环芳烃(PAHs)的最大残留限量,并确定用于制备饮料的植物源性食品粉中的多环芳烃的最大残留限量。
传统烟熏肉和烟熏肉制品中最大限量为苯并(а)芘5μg/kg,苯并(а)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和?的总和为30μg/kg;传统烟熏鱼和烟熏渔业制品中最大限量为苯并(а)芘5μg/kg,苯并(а)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和?的总和为30μg/kg。
(EC) No 1881/2006附件第6节条目6.1.15之后添加了以下条目:“干香料,除了豆蔻和烟熏辣椒”: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在生效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食品,自该日期起可继续投放市场,直至2021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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