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0/973号法规,修订新食品原料猪肾蛋白提取物的使用条件,具体内容为:
该产品作为食品补充剂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使用,最大用量为3粒胶囊或3片剂/天,相当于12.6g猪肾提取物/天,其中含有的二胺氧化酶(DAO)摄入量为0.9mg/天(即每粒猪肾蛋白提取物胶囊或片剂中DAO含量为0.3毫克),同时在(EU)2017/2470号法规中补充上述修订内容。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2020:215:FULL&from=EN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