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泰国食药局向WTO发布G/SPS/N/THA/305号通报:拟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工器具和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征求意见期为通报发布后的60日,具体正式发布和实施日期待定。
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零售餐饮企业、食盐生产企业、新鲜果蔬分级包装企业等;
2.泰国GMP认证要求包括:场所、清洁/维护机器设备、过程控制、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3.食品进口商必须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生产标准等于或高于本通报附件中所述的标准;生产瓶装饮用水、天然矿泉水、食用冰、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及其他巴氏杀菌乳制品、低酸和酸化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已完成FDA批准的培训课程的生产主管。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PS/NTHA305.pdf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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