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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禁止部分粮食产品出口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0/5/8 12:36:3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国际文传电讯社莫斯科4月1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3月31日通过决议,决定对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部分粮食产品的出口实施禁令,包括洋葱、大蒜、萝卜、黑麦、大米、荞麦、小米、谷类食品、粗磨面粉及麦片、去皮荞麦、荞麦食品、压碎及未压碎的大豆、葵花籽等。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生效,有效期至6月30日。

  这是欧亚经济委员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第二批贸易政策。此前,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禁止各类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护目镜等对外出口,并决定对用于预防和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医疗用品及其生产原料进口实施零关税。上述措施有效期至9月30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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