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92号通知,对《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2019年9月9日发布的消食表第296号)的内容做了部分修改。主要如下:
删除了第8条第2项的实施日期及过渡期等,修改了几处用语,并将分析方法中的“电位差滴定法”修改为“电位差滴定法(氯的测定方法)”、将“微生物定量法”修改为“微生物定量法(肌醇测定法)”、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修改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硒的测定方法)”,另外修改了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许可申请书的部分内容。
修改后的《关于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示许可等》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food_labeling/health_promotion/pdf
/food_labeling_cms206_200401_04-1.pdf
2020年4月1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109号通知,对《关于特定保健用食品的标示许可等》作了部分修改,主要如下:
1.关于申请手续:将“提交许可等申请书后提交审查申请书,并附加许可等申请书的复印件作为参考”改成“在审查申请书上附加许可等申请书的复印件作为参考”。
2.申请者上报收集到的健康受害信息时,由“上报所管辖的保健所”改成“上报都道府县知事”。本条规定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修改后的《关于特定保健用食品的标示许可等》于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更多详情参加: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food_labeling/health_promotion/pdf/
food_labeling_cms206_200401_01-1.pdf
信息来源: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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