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20-97号公告,拟修改《器具及容器包装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1.修改通用生产标准:将通用生产标准按照原材料、生产加工、重复利用的标准进行细分;生产食品包装材料时,不得使用《残留性有机污染物质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物质;
2.修改合成树脂的重复利用标准:生产食品用的器具、容器及包装时可以使用生产食品包装材料时产生的零碎部分;生产多层结构的食品包装材料时,在不直接接触食品的部分可以使用回收利用的合成树脂;
3.修改通用标准、各类用途相关规格及合格/不合格判定标准,制定橡胶奶嘴的总挥发量标准;
4.修改砷试验法中的标准溶液规定,修改1-己烯及1-辛烯试验法中试验溶液的制备方法。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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