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6日,美国罗德岛州发布《毛皮制品法案》(FUR PRODUCTS ACT,H7483),该法案如果获得通过,州内将禁止销售、提供要约、展示、出售、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分销皮草产品。
“毛皮”:“任何原始或加工状态附着有头发、毛发或毛皮纤维的动物皮肤或其部分。”
“毛皮产品”:用于身体任何部位的任何衣物或覆盖物、或任何时尚配饰,包括但不限于手袋、鞋子、拖鞋、帽子、耳罩、围巾、披肩、手套、珠宝、钥匙扣、玩具、小饰品以及家居装饰品。
毛皮产品不包含以下任何内容:狗或猫皮草产品、待转变为皮革的动物皮肤、部分或在加工过程中将其头发、毛发或毛皮纤维完全去除的动物皮肤、附有羊毛的小羊皮或羊皮、通过动物标本或以动物标本为目的保存的任何动物的毛皮或皮肤。
法案将在通过后第六个月生效。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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