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NVWA)宣布暂缓实施进口植物产品检查新规。
该新规主要根据欧盟官方控制法规(OCR)和植物健康法规(PHR)制订,主要内容为:所有进口自第三国的植物及植物产品都需要提供检疫证书,部分产品需要接受现场检查,该法规原定于2019年12月14日起生效。
由于荷兰主管部门需要更多时间调整进口管理系统,同时国内进口商和国外出口商也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过度和适应,所以NVWA做出了暂缓实施的决定。
新规的具体操作规程(MIG)最终预计会在2020年2月或3月开始正式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nvwa.nl/documenten/import/fytosanitair/nvwa-import-fytosanitair/publicaties/mig-client-fytosanitaire-import-cpd100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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