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中对原产地规则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修改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升级的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出口企业可享受相关关税优惠。深圳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合理用好升级政策红利。
该议定书两大主要改变:一是新增原产地“PE”标准,一般用于工业品及加工制成品;二是“中国-新加坡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双方实现实时传输中新自贸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中新双边优惠贸易数据,以及未再加工证明和流动证明的相关电子数据。
据了解,2019年深圳海关所属福中海关签发中国-新加坡原产地证书共1797份,涉及货值约1.61亿美元,帮助企业享受进口方关税减免约805万美元。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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