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23号公告,拟修改《生产阶段农产品等的有害物质残留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定农产品生产阶段的乙酰甲胺磷等31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咯菌腈等38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2.删除农产品生产阶段甲基嘧啶磷等11种未注册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3.新设定乙酰甲胺磷等31种农药的残留农药降解速率常数,修改噻虫啉的残留农药降解速率常数,删除甲基嘧啶磷等11种农药的残留农药降解速率常数。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10月4日。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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