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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食品溯源用记录保存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9/11/28 15:10:4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9年10月4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食品溯源用记录保存要求(编号IFN18-19),进口食品需保存下列信息:

  1.食品名称或描述,说明食品真实性质;

  2.食品批号;

  3.食品生产者名称、企业名称、街道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4.购买者姓名、企业名称、街道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5.食品收到日期、食品送交顾客日期;

  6.每次交易的食品体积、数量;

  相关记录保存方式为手工或电子方式,保存期限为5年。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goods/food/notices/ifn18-19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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