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中央银行近日修订2014年的《电子支付指南》,发布新版《公私部门电子支付和收款管理规定》,以推动公私部门各主体“端对端”电子支付运营规范化。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尼日利亚境内运营、受尼日利亚中央银行监管的机构,并将所有形式的薪酬、养老金、供应商、税收、罚没收入、社会项目资金、奖学金、津贴等的电子支付和收款行为纳入监管。
《规定》对中央银行监管职责,存款性银行(DMB)、其他金融机构(OFI)、移动支付运营商(MMO)和支付服务方案提供商(PSSP)等主要电子支付参与方的义务责任作了说明。如相关服务需要获取中央银行行政许可、向中央银行报告消费者诉求解决情况和相关运营数据等。违反上述义务可能导致罚金、整改和停止运营等法律责任。
《规定》还明确了不受中央银行直接监管的付款和收款人、劳动者和养老金领取者、供应商、税收部门、养老金管理机构等在进行电子支付时的义务和责任。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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