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70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主要如下:
1.根据《食品法典》、《食品添加剂法典》的修改事项作出修改;
2.增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的每日摄入量单位;
3.修改氨基葡萄糖的每日摄入量;
4.删除维生素C原料名称中重复的标准规格内容(苏糖酸2%以下);
5.设定月见草种子提取物的残留溶剂试验法;
6.修改藤黄果提取物和金盏花提取物的功能性内容;
7.修改试验法并修改相应的试验法编号。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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