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澳大利亚发布食用蒸谷米的新进口条件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9/9/2 9:25:5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9年7月19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116-2019号行业建议通知,发布了食用蒸谷米的新进口条件。

  据通知,进口商必须在制造商声明中声明以下所有内容:大米在最低温度为60℃的水中浸泡至少4小时或65℃的水中浸泡2小时;水合大米已经在110℃的最低核心温度下蒸了至少10分钟或117℃蒸了5分钟。制造商的声明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农业部的最低记录和进口申报要求政策。该部门将通过对货物进行随机发芽测试来验证制造商声明的有效性。与验证发芽测试相关的所有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