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17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在叶酸的原料中增加5-甲基四氢叶酸(5-MTHF);
2.增加登载个别认证型原料作为告示型原料的标准规格:在告示型原料中增加功能性内容或原材料获得个别认证1年后,将其增加登载为告示型原料的标准规格。(但是,获得认证者要求登载的情况除外)。为了在告示型原料中反映获得认证的个别认证型原料人参、透明质酸及欧洲越橘提取物的认证明细,修改标准规格;
3.修改绿茶提取物的规格:新设定在规格试验时可以确定EGCG(绿茶提取物每日摄入限制量)含量的规格内容,删除每日摄入量的相关内容;
4.修改一般试验方法:修改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B1、硫酸软骨素、鲨肝醇、蒽醌化合物、总类黄酮及磷脂酰丝氨酸等8种试验方法,新设定维生素A和维生素E的同时分析法及5-MTHF相关试验方法。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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