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商务部近日发布2019第24号通告,依据缅甸进出口贸易法第13条B款之规定,允许外资公司和缅外合资公司出口7类缅甸国产商品,分别为:肉类及鱼类、加工过的农作物、纸浆及纸类、种子、洗矿、瓜果蔬菜半成品及成品和木制家具等。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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