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1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土耳其语:elektrikle çal??anlar(duvar saatleri))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以及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故决定对中国电子挂钟基于到岸价(CIF)征收23%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105.21.00.00.00。
2001年1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0月5日,土耳其原经济部发布第2013/19号公告,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8年10月5日,土耳其商务部对中国电子挂钟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9/05/20190523-22.htm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