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商务部宣布,若进口新制汽车零部件用于新车或供国内组装/制造,将无须申领许可证,不过这些零部件须符合若干法定要求,包括符合所申报的海关税则号、数量、重量、品牌、子品牌及识别编号。此外,进口汽车零部件若用于外国制造的二手车,则仍须申领许可证。
上述措施旨在推动缅甸汽车制造业发展。去年,该国决定仅批准2015年后生产的左舵车进口,从而结束当地市场长期被日本二手右舵车主导的局面。此举已促使一些海外投资者在缅甸建立汽车组装和制造厂。
然而,缅甸的汽车工业发展却很可能因缺乏零部件制造商而受到阻碍。预计新法案将有助解决这一问题。
信息来源: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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