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缅甸中央银行发布了2019年第4号令,批准人民币和日元成为其国际支付和结算货币。全文如下,
一、为提升(缅甸)国际支付、结算和边境贸易支付水平,获得外国货币结算执照的银行可使用人民币和日元开展国际支付和结算业务。
二、使用上述两种货币开展业务时,获得外国货币结算执照的银行(之间)可互开账户和结算,个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不得开设人民币或日元账户。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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