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515号公告,拟制定《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审查标准、审查期限可寻找委员会咨询相关规定,申请方法、审查及结果处理等具体事项由MFDS制定并公布。
2.制定了对自律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申请时,自律性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的要求、重新审查的期限,异议申请的方法及程序、审查及结果处理等具体事项。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19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