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新闻社12月27日消息,针对在2011年1月12日生效的第15号规定,即免征一些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废弃物进出口增值税,乌政府决定将该规定延长至2022年1月1日。
黑色和有色金属废弃物的清单可在第15号文件中查询。
预计此项免征增值税措施能提高乌金属制品的竞争力。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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