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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对我国福建省的猪肉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9/2/20 10:40:2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据新加坡农粮局(AVA)消息,新加坡对我国福建省的猪肉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措施。

  2018年12月27日,AVA发布通知,因我国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发生非洲猪瘟(ASF)疫情,自12月27日起,新加坡对我国福建省的猪肉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措施。但加工猪肉制品在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非洲猪瘟病毒灭活指导原则的前提下仍可继续出口到新加坡。为方便猪肉制品清关,相关产品所附的兽医健康认证书必须包括以下附加证明:a)产品已在F0值为3.00或更高的密封容器中进行热处理;或者,b)产品在70℃及以上至少经过30分钟的热处理。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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