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91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主要修改如下:新设定、修改农产品中双胍辛胺、草铵膦等31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新设定乙草胺等5种农药的检测方法。
韩国自2017年1月1日对热带水果和坚果类食品中的残留农药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2019年1月1日将对所有农产品推行该制度,因韩国食品相关法律更新较为频繁,提醒出口企业,密切关注韩国食品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贸易顺利开展。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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