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越南:允许越中边境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10/8 9:54:3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据越南《越南新闻》8月29日消息,越南央行28日颁布第19/2018/TT-NHNN号通知,自2018年10月12日起,可在越中边境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关货物或服务结算可采用越南盾或人民币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或者银行转账。人民币和越南盾互换结算只在越南境内的谅山、广宁、河江、莱州、老街、高平和奠边等与中国接壤的七省内适用。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