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G/TBT/N/EU/588草案,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II中的化妆品违禁物质名单,禁止邻氯对苯二胺(2-Chloro-p-Phenylenediamine)及其硫酸盐、二盐酸盐用于头发、眉毛、睫毛等染料产品。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认为邻氯对苯二胺对于消费者是不安全的,这是因为从目前的安全边际值(MoS)计算来看,4.6%的邻氯对苯二胺在眉毛、睫毛氧化染发剂中是不够安全的。同时,现有的数据和测试方法也无法对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的潜在基因毒性进行评估。
修订草案将于2018年第4季度被正式采纳,并于欧盟公报发布后第20天起生效。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发布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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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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