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8-33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规定了食品业等的营业许可的变更许可、登记、申报以及报告的期限;
2.简化食品餐饮业营业申报时的确认资料;
3.食品餐饮业卫生等级制度指定申请对象由普通餐饮店经营者扩大至休闲餐饮店和糕点店营业者;
4.对于使用过期产品的行为、储存及违反流通标准的行为,则修改行政处罚标准以提高行政处罚的实效性。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9月17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2944&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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